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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不足法,何必尊孔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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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y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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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五 三月 28, 2008 9:12 am    发表主题: 祖宗不足法,何必尊孔孟? 引用并回复

作者: 暂时无派(韩.埠.红.松) [158853:2774], 11:52:35 03/2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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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宗不足法,何必尊孔孟?



“祖宗不足法”是王安石的话,是为他当时的“变法”提出的理由。王安石这句并不为很多人知道的话,因为最近被一位重要的人物引用了,成了一句热门话。



王安石的这句话是针对当时反对派的“祖宗成宪”而言的。那么,今天引用的涵义是什么呢?具体地说,今天“不足法”的“祖宗”又是谁呢?几天前,我写过一个帖子《我们离下一个“不包括”还有多远?》,在那里,我提出了对这个“祖宗”的个人理解,有兴趣的网友可以看看。



我认为,不管人们怎么理解它被引用的真正涵义,王安石的这句话本身是对的,因为它包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事物总在发展,旧的制度和思想很有可能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这就需要改变,就需要“变法”,它其实可以看作是当时思想领域里的“造反有理”。自从汉武帝的宰相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虽然历朝历代的具体法律制度各不相同,但贯穿两千来年中国封建社会的“根本大法”一直是“孔孟之道”。而“孔孟之道”的核心又是什么呢?恰恰就是效法祖宗、就是“克己复礼为仁”、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因为这个原因,在若干年以前的一次“运动”中,王安石是被人作为与“儒家”作斗争的“法家”来宣传的。换句话说,“祖宗不足法”其实是对孔孟之道理念的造反。



王安石的变法是以失败而告终的。在中国,真正有意义并取得了胜利的“不法祖”发生在近代,它以“五四运动”为基本标志;而在世界,对私有制这个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贯穿人类社会的“剥削有理”的“祖制”的造反,则是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以后。有人可以把王安石看作“不法祖”的老祖宗,但在我看来,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用“消灭私有制”和“砸烂孔家店”来作为座右铭,听起来似乎更加顺理成章,更象真正的“祖宗不足法”。



有意思的是,当代中国的思想界一方面高举着思想解放的大旗和高喊着改革开放的口号,一方面又请回了“老祖宗”孔老夫子。年年的“祭孔”早已成了惯例,“孔子讲坛”也早就登了中央级电视台的大雅之堂,耗资三百亿的以宣扬“孔孟之道”为目的的“中国文化城”,也在我们效仿“祖宗不足法”的领导人的大笔一挥之下立项上马了。



这些年来,中国社会的许多事都让人看不懂,许多本来明明白白的事情硬是被人涂上了乱七八糟的特殊的颜色。这些“特色”,因为有的来自古代中国的封建社会,有的来自现代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的又带有似是而非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就给了人一种极不协调、莫名其妙的感觉。因为这些颜色之间的相互不协调,社会的理念或者社会意识,就常常表现得很是自相矛盾。许多事情,公能说出公的道理,婆也能说出婆的道理,尽管公婆之间本来是针尖对着麦芒。



我相信,这种混乱状况快要结束了,“丑媳妇”最后总是要见公婆的,云苫雾罩的“创新”与“发展”露出庐山真面目的日子不远了。 本文中提到的那位引用“祖宗不足法”的人,好象是个很博学的人。他很喜欢在公众场合背诵几句古人的诗词和格言,因为背诵的大多是比较生冷偏涩的句子,其博学就显得尤为高深莫测。他也发表了一首自己写的诗,印象中和他背诵的古人诗词的差距不是一般地大。孟子曰(不小心,犯了“祖宗不足法”的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受他的影响,连我这样的草莽小民也开始对平仄之类的东西发生了兴趣。下面的这首七言绝句是我送给这位先生,也不知他有没有可能看到:



劝君少背古人诗, 常演荒唐自未知。 谨记曾经旗下语, 余生莫改此心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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