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y818

注册时间: 2007-09-13 帖子: 1298
|
发表于: 星期四 七月 03, 2008 10:29 pm 发表主题: 瓮安事件,有几个疑点一直弄不明白 (修改重发) |
|
|
瓮安事件,有几个疑点一直弄不明白 (修改重发)
[ 许远国06 ] 于2008-07-02 16:15:54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对瓮安事件,最早也得到一些消息,不过,这些消息来源总不那么放心,尽管有录相,有照片,有前因后果,最后觉得还应该是以政府新闻发言人说的话为凭,然而,政府发言人的话未免有些粗糙了些,还是有好多疑团在心中不能得到解开,由于本人非常愚蠢,所以心中又结不得疙瘩,在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只得说将出来,仿佛,心里要舒坦一些.
比如,新闻发言上有这段话:据调查,6月21日20时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到西门河边大堰桥。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约10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陈某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时,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同时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施救。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跳下河中施救,陈见刘体力不支,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
第一,觉得这段话十分匆忙,而且没有前提,就是说,只取了李死之果,没有因,人们不桂要问,能告诉人们20许的前一个时间,李树芬在做什么吗?如何让人们将传闻的顾虑打消,就用不明白的是仅说我不想活了,就成了铁定事实了?一个人寻死的时候,总严寒有原因的,不相信就这么简单,像闹着玩一样?大声说一声我要走了,就纵身一跳,一个花季的孩子,说句不想活了,就跳了,说死就死了,只有五某、刘某知道,周围的群众一个人也不知道,这不让人怀疑吗?这段时间是最大的疑点,就这么简单交待,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破案经验的人也可以用时间、人物活动来推断中间有差错啊.
第二,关于死因鉴定问题,新闻发布会上说,提取女孩阴道分泌物,没有发现精斑,这个仅凭没有发现精斑,是否可以作为没有遭到性侵犯的理由?如果女孩阴道破裂,如果是用避孕套实施强奸呢?就不能以此为证了?
第三,对女孩尸体鉴定的问题,觉得由省一级作出不太合适,为保证公平公正,贵州省一家鉴定,不太透明,现在的事,最好有多方参与,比如,公安部,民间组织和当地,三家方可显得公正。许多事情证明这样的结果,最后是难以让人置信的。
第四,新闻发言人说,为起案件,疑惑有黑社会参与,如果是,那么瓮安公安是做什么吃的?竟然养成此大患?为什么事先没有察觉?而事情怎么会如此突然,为李树芬的死立即引起?黑社会有这么大的能量?如果有,瓮安警方该当何罪?
第五,一直强调解放思想,破除极左干扰,那么,怎么听到这次新闻发布会中,有许多文革中极左的语言呢?比如,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比如公然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等等,看上去,都觉得不利于处理好这个事件.为了慎重起见,觉得瓮安的干群矛盾已经十分严重,成了对抗式的矛盾,那么这起案件由当地审理,显然不会做到真正的公正公开透明,这起案件的当事人,采取异地机构调查,用第三者介入比较好,这个第三者,就是当地官员不要插手,只配合专案组调查,或者像审理贪官那样异地关押,异地审理,也许这些会真相大白于天下,也许会平民愤,由被动变主动,消除人们心头的乌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