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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星期三 十月 17, 2007 10:04 pm 发表主题: “坚决反对”与“毫不动摇地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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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与“毫不动摇地坚持”
黎阳 2007.10.16.
据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快讯:今天15:00,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十七大新闻中心召开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我们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
万岁!有教育部部长大人这句话,“教育产业化”是非之争应该算有了一个明确的结论:所谓“教育产业化”的的确确是不折不扣的“麻子进门——坑人到家”。对这种缺德带冒烟的祸国殃民的“产业化”的“坚决反对”应该说是顺民心合民意的“英明决策”。
然而这也顺便引出了几个问题:
1.如此坑人的“教育产业化”是怎么来的?显然不是“改革开放”前的东西,而是以“改革开放”的名义提出来的。换句话说,以“改革开放”的名义冒出来的东西未必就都是好东西。否则“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岂不就成了“否定改革”、“反对改革”、对抗“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
2.“教育产业化”是谁的主意?谁拼命鼓吹的?谁不遗余力推行的?谁从中谋取了暴利?该不该把这些人的名字全部公布于众?聪明人不是从不摔跤,而是不再同一个地方摔两跤。也就是说,摔了一跤至少得长点记性,从此躲开让人摔跤的地方。同样,吃了亏上了当,难道不该让大家都记住那些出馊主意的,从此别再听信这些人的信口开河?惹不起躲得起还不成?这种要求难道很苛刻吗?
3.教育部部长的这番话似乎让人弄不大清楚“教育部部长”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系:到底该听谁的?因为“教育产业化”是上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的。比如:1992年6月1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第(八)条规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是:……四、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用事业等。”——明确把“教育事业”划入了“第三产业”。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第11条规定:“发展教育产业”——明确规定了教育属于“产业”。现在并未听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上述文件不算数,只见教育部部长一个记者招待会上的一句话就推翻了以前的“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文件,这让人很有些摸不着头脑:到底谁说了算?如果以前的文件今天一个部长一句话就能推翻,那今后的文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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