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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生团体揭张茵旗下"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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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y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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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日 四月 20, 2008 10:48 pm    发表主题: 香港大学生团体揭张茵旗下"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 引用并回复

香港大学生团体揭张茵旗下"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
作者: 洒水车
日期: 2008-04-2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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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生团体揭张茵旗下"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厂

2008年04月20日 13:08法制网-法制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一份名为《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的调查近日出炉,5家企业“上榜”。女首富张茵旗下“玖龙纸业”(2689.HK)赫然在列,被直指为“港企之耻”。

报告的发布方为“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和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SACOM是一家主要由香港地区大学师生组成的民间团体,以监察企业不当行为为己任,针对企业侵犯工人权利、安全健康、福利及尊严等行为开展倡议运动。

2008年3月至4月,SACOM与香港大学生调查员多次前往深圳、东莞等地调查,目标即为港资工厂。此次调查中,以玖龙纸业为首的“血汗工厂”浮出水面。

玖龙纸业〔全称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2006年在香港上市,市值约360亿港币。玖龙纸业在内地的广东东莞以及江苏太仓开设了两家工厂,是中国第一、亚洲第二、世界第八大造纸企业。高峰期时,该公司市值曾高达千亿港元。

集团主席张茵女士曾被媒体广泛关注,玖龙纸业香港上市时,其身价一跃成为中国首富,曾被2006胡润百富榜评为“第一位中国女富翁”,同时她还当选“全国政协委员”。

张茵最近被媒体关注,是其在今年“两会”上对新劳动合同法的“炮轰”。

厂方新规 临时工工资少四成

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区,玖龙纸业内地最大的工厂即设立在此。

这个常住人口不足7万,外来人口不过3万的小镇里,玖龙纸业的员工就达到了9000人。

位于东莞的这家工厂主要生产卡纸、高强瓦楞芯纸及涂布灰底白板纸,其中40%产品出口外销,客户包括耐克、可口可乐、索尼等全球知名企业。其公司网站上宣称其东莞基地为全球纸及纸板生产设备最集中之基地。


2007年12月14日,玖龙纸业发布的一篇新闻稿,让这个造纸巨头进入了SACOM的视线。

这篇新闻稿中写道:2007年12月13日早晨,玖龙纸业东莞工厂发生了一起罢工事件。“事件起因源于早前有谣言指玖龙纸业将调低临时工人工资,甚至有传言指临时工人将被解雇”。

文中还称参与罢工的职工“约有数百人”,并称经过对临时工人的解释,事件已得到圆满解决。罢工事件看似风波已平。

然而,2008年3月,一拨香港大学生悄悄“潜入”东莞。他们正是SACOM组织的调查员,他们的暗访目标就是玖龙纸业。

“我们就躲在工厂外面,看到有工人出来吃饭或是散工,就把他拉到一边偷偷问他。”调查组成员,来自香港浸会大学的周澄告诉记者。

果然,他们从工人嘴中得到了另一种“真相”:

有工人告诉他们,事件的起因不是谣言,而是确凿的事实。玖龙纸业东莞基地原料部的临时工2007年9月被无理减薪200元,10月被减500元。11月份开始,工厂要求“临时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可是,合同上表明工资却只有960元,比正式工人签合同的1500元、1700元少了四成。这些不合理的规定,导致了玖龙工人的罢工。

而且,参与罢工的人数也不是玖龙纸业所说的几百人,而是“2000人”。相隔不久,玖龙太仓工厂也爆发了几百名工人参与的罢工。

多数受访工人估计,玖龙纸业公司此举,是因为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工厂想将大部分工人转为“劳务派遣工”,以减少劳动合同法对公司用工的限制,“于是便以每月大幅减薪及降职的方法,迫使我们自己辞职———连辞退的赔偿费也可省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参会的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的提案要求撤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文,更曾对媒体表示,“法律过于保护劳工的话,企业就很难运作”。一时间,舆论哗然。

“辅助工”遭受歧视待遇

罢工发生后,玖龙纸业原料部的新聘员工都成为了“南方人才市场”和“广州红海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工。在工厂内部,他们被称为“辅助工”。

梁长林是玖龙纸业的一名“辅助工”,2007年全年,他只在“春节”放了两天假,全年工作363天。

他对调查人员说,“管理人员说工资计算是保密的,我进厂的时候,就只听别人讲,男工大约就是1600左右。女工比男工要少一点,大概在1300元到1500元。也没有工资条,不知道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是怎么算出来的。”

“辅助工不和工厂签合同,不能住在工厂宿舍,没有工伤、养老保险,没有任何补助,没有节假日,没有加班费。”另一名辅助工李红梅告诉调查人员。

此外,乙肝病毒携带者被禁止聘用。

辅助工也有不同:入职时做过体检的,可以享受在工厂食堂吃饭的待遇,但每顿饭要付6至7元钱。

没做过体检的是被安排在最恶劣的卫生条件下工作的工人,他们被禁止在工厂食堂用餐,据工人向调查人员透露,夏天最热的时候,他们带去的饭盒也只是随手丢在厂房一角。而玖龙纸业公司网站“关怀员工”栏目中却清楚地写明:生产基地备有食堂为所有员工提供营养丰富的免费膳食。

据调查人员了解,像梁长林、李红梅这样的“辅助工”,在玖龙东莞厂里大概有3000多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SACOM发言人丘梓蕙告诉记者,玖龙东莞厂以“辅助工”之名,使用大量“劳务派遣”工人长期和固定从事“原料部”工作,其实是拒绝与工人建立固定劳动关系以逃避雇主责任。

丘梓蕙也说:“辅助工的工位是最脏最累的,但这就表示这些工位是辅助性的吗?”

辅助工“转正”也遇重重阻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人对调查人员说,自己做了近十年的辅助工,因为“听话”,才被转为正式工。


“捡白卡”“揭面纸”条件恶劣

调查员林嘉嘉走在积满3厘米厚的黑灰的路上,尽力躲避厂门口消防车冲洗地面激起的泥水。但她还是后悔没有带口罩来到玖龙。

整个新沙港工业区都弥漫着一股臭味,从清洁工那里,林嘉嘉也问不出这是什么味道。从工业区穿过,用纸巾擦一下脸,她发现纸巾都是黑的,鼻孔里也是黑的。但调查之后,她说自己的境况“较工厂里的工人还差得远。”

原料部是全工厂最差的部门,“到处都是灰,像农村打麦子时候一样。”工人全崇德告诉调查人员。工厂每个月发4个口罩给他们,“戴十层口罩都不晓得里面有多少细菌呢。”“捡白卡”女工李红梅说。

“捡白卡”就是从垃圾中捡出白色的卡纸然后分类。这些“原料”中,相当部分是从国外进口的未经任何卫生消毒处理的废纸。

工人们对调查员说,粉尘严重的原料部女工岗位,都只请那些生完孩子的中年女工,而不请年轻女工。在当地一家职介所的墙上,贴着玖龙厂招聘“捡白卡工”的启事,上面清楚写着:“要求没在玖龙上过班”。有调查员趁工厂“交工”的机会混进了原料部车间。“刚到门口,一股臭味差点又把我推出来。”他回忆说,“整个车间是全封闭结构,满地都是垃圾,通风设施恶劣。工厂消毒也只是做做形式。”

“工厂每月发4双手套,可根本就不够用,两天就破了,并且只是普通的线手套,并不是劳保手套。没手套了,工人又舍不得自己花钱买,就不戴手套。有时可以在废纸里捡到手套,如果看起来干净就戴上,如果脏,就拿回家洗一下再戴。工厂每两个月发一双皮手套和一块香皂,也是用了两天就破了。”工人全崇德告诉调查人员。“揭面纸”是工人们另一个讨厌的工位。工厂把从国外拉回来的纸泡在水里,然后将面上的纸揭下来。工人不能戴手套工作,只能用指甲抠。调查员见到,很多工人的手被水泡得溃烂,有些还发炎脓肿。

工人连坐厂方借罚款敛财

受访工人对调查员说,每次发生工伤事故,同班的其他工人都会被罚款,数额从300元到几千元不等。甚至工伤受害者也可能会被罚款。

原料部若某个班的工人发生工伤,会整个班被罚款。如果司机撞死人,则全部司机被罚款。一名在工厂工作了七年多的司机说,仅仅是因为工伤事故,他已经被罚了二三十次了,每次都在工资里扣两三百元。

玖龙纸业对员工的罚款还不止于此。经过调查,调查员甚至认为,“玖龙似乎信奉罚款是最好的管理方法。”

“想不到连坐这种残忍的封建刑罚却在这里滋生。”丘梓蕙说。

调查人员从玖龙员工手中拿到了一本《员工手册》,他们发现,在这本手册中,大约有15页说及“罚款”事项,共有87条“罚款”条款。虽然玖龙工厂普通工人的月薪只有1500元至1800元,罚款金额却由300元至几千元不等,甚至几万元的罚款都有。

这些条款大致包括:轻微违纪每次罚款300元。玖龙工厂有四个大门,如果不按规定从东大门进厂就将被罚款,如果发现有人从其他大门进厂而未加阻止,门卫也将被罚款300元。

此外,轻微违纪还包括坐车插队、进厂不带厂牌、乱丢垃圾、不戴劳保用品、迟到半小时、忘记刷电子卡、上班时间就餐、吃零食以及接打私人电话超过5分钟等等四十多条。工人年满累计六次违纪就将被开除。

上班睡觉或是发现别人上班睡觉不举报则“罪过”更大,这已属于“一般违纪”。一般违纪每次罚款500元,另加警告处分,取消当月奖金;第二次违纪罚款1000元,另加记过处分,取消年度调新资格。第三次将被除名。

一般违纪还包括代人刷卡、在工作场所吵架等。旷工处罚格外严厉,一天就被罚款500元,并扣除奖金,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给结算工资。

“严重违纪”的工人一经发现将被立即除名,并罚款1000元以上。比如在厂区抽烟罚款2000元、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罚款1000元、另有“散播有损公司谣言,有煽动怠工或罢工行为”等等共18条。

玖龙太仓工厂看上去略显“人性化”。2008年1月后,该厂将最低罚款额度降至了50元。调查人员在太仓工厂的内部电邮通知中看到,该厂每天大约处罚20至40人,每次罚款额为50至300元。其中被扣最多的是基建部和运输部,如果司机将车停在2号线,而工厂一定要停1号线的话,就会被罚,如果不接受罚款,就会被没收驾驶证。另一个例子是,2008年3月9日,中班叉车司机吴勇用电脑下载歌曲被发现,其领导被指“对办公室管理不严”,同时被罚,各被扣100元。

一位受访工人气愤地对调查组说,“工厂每月罚工人的钱,都可以赚几十万了。”调查组成员朱家昌和叶楚茵通过种种办法,找到了玖龙纸业人事部的电脑罚款记录,里面记录的罚款行为,光在工厂司机中就有三分之一曾被罚款。

对于企业内部规章的制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姜颖教授曾指出,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定,劳动合同法中也作出了规定。内容上,不能只从用人单位的利益出发,制定超出职工承受能力的惩罚制度。程序上,必须同职工大会、工会组织协商,民主制定。而当调查员问及玖龙员工其工厂的工会情况时,他得到的答案是:“工会没听说过,都是老大说了算,你有意见就走人吧。”

呼吁投资者施压玖龙纸业

在完成了《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后,SACOM会同其他劳工团体随即发表声明,要求港商遵守劳动合同法及其他劳动法规,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声明中要求玖龙纸业立即公布工伤事故详情,改善其安全健康条件,停止对工人无理罚款。要求玖龙纸业立即停止将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这两个条件的原料部辅助工人外判给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法与工人签署劳动合同。

丘梓蕙还要求玖龙纸业集团主席张茵立即引咎辞去“全国政协委员”职务。

同时,SACOM向玖龙纸业的主要投资人富达投资、汇丰资产管理、摩根大通等机构和个人发出呼吁,以抛出和拒绝购买玖龙纸业股票等方法,向该企业施压,直至工人工作条件得到改善。李兆基、郑裕彤等香港工商界知名人士,均为玖龙纸业投资人。玖龙纸业的重要客户,如耐克、可口可乐、索尼等,也应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立即向玖龙纸业施压,以改善其劳动条件。

4月14日,SACOM组织成员来到玖龙纸业位于湾仔新鸿基中心的办公室抗议,但却吃到了闭门羹。

玖龙公司的公关公司皓天公司一职员告知抗议者,玖龙公司主席张茵以及所有高管均“不在香港,也不在内地,不可能就报告作出回应”。

在与写字楼保安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僵持过后,SACOM抗议者获准来到玖龙公司31层的办公室,向该公司宣读声明和请愿信。玖龙公司一“王”姓职员出面接信,但拒绝透露何时作出回应。

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文中工人皆为化名)

SACOM报告中列举的玖龙纸业涉嫌违反中国劳动法规的概要

受访工人指出的情况

1、工伤事故频仍、工人没接受过正规安全生产培训。“辅助工”对被调配岗位的安全隐患培训不够。

辅助工、小时工法定假日工作完全没加班费,并被扣押工资。

辅助工去年一年工作超过360日。

2、原料部工人需直接接触废物原料及化学产品。没有劳保产品,需要则自己购买。

辅助工没有定期身体检查,部分工人无入职体检及培训。

3、辅助工2008年后才和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都被收回,合同期都只有一年。

4、工人没有工资单。工人不清楚自己的工资构成。工人经常被罚款,“轻微违纪”每次罚款300元。

5、乙肝歧视──工厂不招用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中国劳动法规简述

《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

第五十条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二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二条 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记者 吴晓锋 实习生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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