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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千景分局局长孟庆忠,市刑侦支队常务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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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jidong_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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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日 四月 26, 2009 10:21 am    发表主题: 关于对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千景分局局长孟庆忠,市刑侦支队常务副 引用并回复

关于对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千景分局局长孟庆忠,市刑侦支队常务副支队队长李林等人徇私,渎职制造冤假错案的控告

鞍山市“千一阁”酒店是姜波,陈范斌夫妇(下岗职工)为创业,由几十名亲友共同集资300万元,在鞍山市千山风景区韩家峪村盖楼开办的一家酒店,于2003。4。18正式开业,该酒店为了给国家和社会减轻负担,安排再就业职工六十余人,所以在开业不久被鞍山市人民政府命名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先进企业”在市政府的关怀下,在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生意越办越红火。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酒店法人陈范斌未参加鞍山市公安局千景分局办公大楼启用仪式的邀请后,千景公安分局竟借他人诬告之机,利用鞍山市中心医院一无上岗证,二无医师证,三未贪污注册(非法行医)陈秀梅做出的假彩超报告(脾破裂)及虚假病历和鞍山市检察院批捕处及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教授刘兴本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肆意践踏法律,徇私枉法,丧失职业道德,渎职造假,并拒不执行市公安局罗志峰局长重新鉴定的重要批示,致使陈范斌受诬陷被违反法定程序,以重伤害案批捕入狱,上演了一出先批捕后补证的荒唐闹剧,更令人不解的是,在本案被害人多次到国务院信访办,公安部上访后,在受害人身穿写着“公安请柬未赴,报复抓夫入狱,300万酒店被毁,检察院不予立案“字样的状衣到天安门行走,面向庄严的五星红旗下跪后,在鞍山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确定此案为错案后,于05。8。3撤销了重伤假案,此案却长期得不到公正的解决,使受害人不仅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承受精神上和肉体上难以想像的痛苦,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市政府命名“下岗再就业先进企业”,就这样被“人民警察”给毁了。

2007。2,省人大代表为此案提案后,鞍山市弄侦支队常务副支队长李林再次办假案,故意违背市公安局局长严肃查处涉嫌渎职干警的旨意,拿着前期专案组已认定无效的彩超报告及虚假的病历,并违反法定程序(不带被鉴定人)故意隐瞒鉴定材料,故意制造轻伤害假案,还蓄意加害上访之人,在被害人据理力争下于07。12再次撤销丹东市第一医院法医鉴定所轻伤鉴定,同时再次撤销轻伤害假案。

此案先后组织进行了八次鉴定,期间诬告人朱洪军按照鉴定情形的发展向被害人先后进行敲诈四十六万元,并有千山风景区分局相助(未果)。被害人陈范斌被报复陷害一案,之所以久拖四年不决,不是证据不足,不是不了解案件的详细经纬,不是办案机关不掌握相关的情况,而是存在别有用心的人,与这些涉案人员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官员腐败,行政不作为导致的。

四年多来,被害人找到数不清的相关部门,遭到数不清的冷遇。只要其中一个部门秉公执法,尽职尽责,这条上访之路就不会如此艰难,也不会沉冤至今,可事实上,没有一个部门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都是互相推委,搪塞,敷衍,从2004。11至今,无数次进京上访,可时至今日,仍然得不到公正的解决,作为主人,我们在人民公仆的漠视下,沉冤难雪!作为人民的一员,我们在“人民卫士”带给我们的苦难中挣扎!我们的心在滴血!我们不禁举头问苍天:在这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里,谁来真正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公检法机关是肩负着打击罪犯,惩治邪恶,确保一方平安重大使命的国家行政机关,他们行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庄严法律的化身,而鞍山市公安局千景分局,市刑侦支队常务副支队长李林,身披国家机关的外衣,打着国家职能部门的幌子,公然与朱洪军,鞍山市中心医院共同笄了诬陷陈范斌这一罪恶行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证言,故意制造假案,并向被害人敲诈勒索,事情败露后还不择手段进行掩盖,这是国家职能机关,还是官僚腐败机构?

现在此案虽然有了明确的结论,但徇私枉法,渎犯罪者至今逍遥法外,公安机关反反复复制造假案,逼得受害人精神恍惚,无法正常生活,致使投资三百万元酒店无法经营,被迫停业,六十余名再就业职工再次下岗,二百万元集资款无法偿还,两个孩子没钱交学费,生活只能靠亲属接济度日。

在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这样的冤假错案如果不及时予以纠正,将在人民群众心中甚至在全社会造成怎样的影响?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又怎能真正落到实处?恳请有关领导为民作主,为民伸冤,提请有关部门尽快查实此案,对涉案的违法人员从重从快查办,还受害者以清白和公道。

以上事实全部属实,并有相关的所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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